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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对欠缴学费学生开展注册认定 恶意欠费的学生不能办理注册手续

作者: 来源:新闻中心  时间:2005-11-17 浏览:

针对我校学生欠缴学费严重的情况,从下周起,我校开始办理欠缴学费学生的注册认定手续,区分经济困难的学生和非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可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申请缓交部分学费后办理注册手续;非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在限期内交清学费;恶意欠费的学生则不能办理注册手续,即不能享有正常学生所拥有的在校住宿、到图书馆借书、学习成绩登记等待遇。这是记者从11月15日由副校长王爱和主持召开的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会议上获悉的。学工处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全体辅导员及班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校长王爱和部署了学生学费收缴的专项工作及近期工作设想。他强调,在本周内,辅导员、班主任要将学校收缴学费工作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学生;对未缴费学生要做到心中有数,对确实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欠费的学生要给予人文关怀;劝导学生缴纳学费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讲究策略。

学工处处长凌四宝针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提出的问题,对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要切实加强基层建设,建立健全班级建设;加强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的交流,对所带班级要心中有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正面引导,弘扬正气;加强学风建设,推进学风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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