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发布《江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4号》文件,通过了《华东交通大学章程》。这标志着我校章程获省教育厅核准正式生效。
2014年初,我校将章程的制定工作纳入学校重点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在全校师生的积极参与下,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经过宣传动员、调查研究、专题推进、初稿起草、征求意见、审议审定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了《华东交通大学章程》的编制工作,2015年6月报省教育厅核准。省教育厅对章程制定工作高度重视,在章程核准期间多次与我校进行沟通,并对我校章程的修改与完善进行了指导。
我校章程的公布实施,是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对于进一步明确学校与主办者的关系,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利,调动包括校友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先进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华东交通大学章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