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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提示(第1号)

发布时间:2021-04-08

各基层党组织,各相关部门:

3月30日至4月2日,校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集中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了第1轮督导;4月7日,学校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第3次调度会。根据督导反馈情况和调度会精神,结合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配齐必读书籍。各基层党组织要为本单位(部门)全体教工党员配发党史学习教育指定四本必读书籍,确保人手一套;党委学工部要为每个学生党支部配发一套指定必读书籍和相关电子读物。

2.落实党员自学。各基层党组织要指导所属党支部做好学习工作,引导全体党员潜心自学。各党支部要及时归档支部党员个人自学计划,定期检验支部党员自学成效。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自学计划须由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签审并直接监督、督促执行。

3.领导干部带头。各基层党组织要注意抓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要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落实更好,避免“一刀切”“一般化”现象。

4.丰富学习形式。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身边红色资源,广泛开展“红色走读”主题党日活动,采取现场教学、专家培训、互动交流、互讲互评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教育。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认真开展专题学习,总次数不少于4次,其中集体学习研讨应不少于2次。

5.扎实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十四五”高质量开局,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迅速启动“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立项目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争取尽快落地见效。

6.落实整改。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巡回指导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认真整改落实,整改情况将列入下一轮重点督导内容。

7.建立工作台账。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各自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工作台账资料,包括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清单、特色做法和宣传报道等,各党支部要做好专题学习记录。

8.加强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巡回指导、随机抽查、调研访谈等方式,对所属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导,并做好相关督查记录,学校巡回指导组将对该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9.及时报送信息。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学习教育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党员干部、广大师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反映本级党组织的工作亮点和成功经验,反映学习教育中遇到的问题。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每周五对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