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关于认真开展党史自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

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

根据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为扎实开展党史自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重点

1.必读书目: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

2.深入研读资料:《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

3.参考材料:《中国共产党的1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等。

二、学习要求

1.每位党员要对照学习重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并交所属党支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同志的监督。原则上应于6月底前完成必读书目学习。

2.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持久学,深刻学习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学习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学习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深刻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深刻学习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

3.要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实效。

4.鼓励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开展学习交流,并及时向学校庆祝建党百年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网供稿。

5.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自学的督促指导,力戒形式主义,坚决防止浅尝辄止,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全面掌握党员自学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提高学习质量。

6.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在学习教育中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落实更好。“七一”前后,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要到所在单位、所联系的班级、专业、党支部等讲党史专题党课。

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将适时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员自学情况进行督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吴钰娟,联系电话0791-87046473,邮箱:dsxxjy@ecjtu.edu.cn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