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面向在校大学生的社会培训和中小学生的校外托管,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省卫健委、省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