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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财务联络员制度:财务服务送上门

作者: 来源:校报 时间:2015-09-24 浏览:

9月24日,副校长刘海文主持会议,启动教学学院财务联络员制度工作,旨在改进工作作风,上门送服务,广泛听取和及时了解师生对财务工作的意见与要求,提高财务工作水平,切实为教学、科研服务,进一步增强计财处与各学院、科研机构的沟通、交流,更好地宣传财务政策、制度。

联络员主要为计财处工作人员,分别与14个教学学院和所依托学院的科研机构建立定向联系。工作职责主要有:宣传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宣传财务处服务指南、业务工作流程;听取师生对财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改进财务工作;了解和解答师生在财务事项中遇到的业务问题及其他相关工作。

会上,对联络员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认真负责,方式可灵活多样,与学院、科研机构联系工作时应主动热情、谦虚谨慎,热心为师生排忧解难,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要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注意保守秘密,并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定期会议制度。

计财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各教学学院分管财务工作院领导、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摄影/秦国华)

责任编辑:薛桂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