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徐长节主持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他强调,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抓好落实,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副校长刘林芽,校党委委员、副校长黄志超出席会议。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徐长节主持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下半年新增研究生导师资格,2023年1月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名单,2022年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名单。会议审议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创新成果要求,并要求各培养学院根据意见完善修改。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马莉娅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