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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新增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作者: 来源:研究生处  时间:2007-05-28 浏览:

  近日,收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7〕28号),我校被批准为新增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这对优化和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培养结构、扩大社会影响、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标志着我校的学位与学科建设工作又取得了新的进步。

  据悉,国家此次共批准31所高校为新增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其中江西省只有我校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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