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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学院推行首席主讲教师负责制

作者: 来源:土建学院  时间:2008-02-28 浏览:
  为适应教学改革,按照学校的相关建议,土建学院在本学期开始实施首席主讲教师负责制的工作。目前,学院的首席主讲制度管理条例已经初步确定,各项工作正在积极的筹备实施过程中,可谓“万紫千红安排尽,只差春雷第一声”。

  据了解,该学院将对其承担的覆盖全校的力学类基础课以及各专业基础课实行首席主讲教师负责制。有副教授以上职称、长期从事本门课程教学且效果优秀的教师或者各精品课程负责人将有申请资格,经过学院学科组评议,学院将公开任命,任期为三年。首席主讲教师将负责课程教学计划课程的审定,组织课程教学大纲(理论、实践)的编制,修订;教学进度计划的制度、执行、检查以及课程教材的选定、订购计划的填报和教材建设等工作。学院每年将与学校教师考核同步进行。

  学院认为“首席主讲师”作为教研室教学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它的确定将有利于教学规范化、系统化、专业化,责任重大。同时这一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将对学院保证省级精品课程与校级精品课程的建设梯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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