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教师在认真完成教学实践任务的同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整体师资水平,培养一支教学能力强、质量好、水平高的师资队伍,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机电学院制定了《教学工作业绩评价与考核暂行办法》并付诸实施。该办法首次对教师的考核分为正面业绩与负面效应两部分,突出对教师考核的细化和量化,以全面、系统地考核教师的教学业绩、科研成果。
据了解,本办法所指教学工作业绩包含正面业绩与负面效应两种。正面业绩是指在教学实践或教学研究中取得的突出成绩,以正分计入;负面效应是指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完成教学工作,或违反教学工作制度、纪律等行为,给学院造成一定负面影响,需以负分形式考虑的业绩。教师教学工作业绩总分等于正面业绩得分与负面效应得分的代数和。教学工作业绩按一个聘用周期(三年)考核一次,并作为聘期考核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