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我校召开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及评估和教育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大检查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由校长雷晓燕主持。


会上,雷晓燕先后传达了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及评估工作》及《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统计法>和<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检验“五五”普法工作成效,及时总结、推广依法治校先进经验, 积极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教育厅、省普法办决定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及评估工作,并通过以评促建,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水平。
雷晓燕指出,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今年的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工作要与“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并依据《评估标准》认真做好自我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雷晓燕还就我校各部门统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上,校办主任殷铁铭详细解读了《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校党委宣传部部长石初军详细解读了《关于开展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及评估工作》。
校办、宣传部、计财处、监审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保卫处、工会、招就办、学工处、基建处、后勤集团、成教学院、国交处、图书馆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