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江西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第一次评议会议在我校召开。会议对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九江职业技术学院3所高校章程进行了评议。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总督学杨慧文一行出席会议,我校副校长张玉清参加会议。
杨慧文对会议召开的背景进行了详细介绍,他说从今年3月至11月,省教育厅组织由厅政策法规处、省教育体制改革小组办公室、省教科所、南昌大学等单位的有关同志,组成章程审议小组,以实行调研的方式赴部分高校进行了章程初步评议。经过初步评议,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章程比较成熟,可以作为核准的第一批章程。
张玉清代表我校对出席此次会议的领导和专家表示热烈欢迎。他简要介绍了我校发展、建设的基本情况。他指出,当前各个学校都在着眼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大学章程是高校设立、运行、发展合法性的前提,是高校依法实施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记载着大学的性质、宗旨、培养目标、办学规模、领导体制、权利义务等一系列最重要、最基础、最根本的问题。大学章程对明晰大学与社会以及大学内部各种关系,明确大学的法律地位和办学自主权,规范学校行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办学水平具有重要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
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九江职业技术学院3所高校就本校制订章程的背景、过程、章程布局和特色条款进行了简要汇报。全体专家审阅后对3所高校的章程材料进行了评议。
江西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