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高等学校体育学类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第三次征求意见会议在华东师范大学召开。

会上,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福建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黄汉升介绍了《国家标准》制定的背景,即着力研究制定高等学校体育学类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指出《国家标准》研制精神与要求应达到三个“经得起”和四个“满意”;同时简要回顾了研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并从专业的角度对《国家标准》编制进行了详尽说明与解读。
围绕会议主旨精神,与会专家分三个专业小组展开了热烈讨论。议题包括专业概述、适用专业范围、培养目标与规格、学制学分与学位、课程体系及说明、专业师资、教学条件、质量管理、数据计算方法等九个方面。经过讨论总结,形成了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学类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统一参考框架。此次会议的胜利召开为高质量完成《国家标准》奠定了基础,必将推动我国学校体育的进一步发展。
我校体育学院院长王志斌作为专家组成员全程参加了《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体育学院杨闯建博士也参加了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