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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江西省“四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作者: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时间:2006-05-31 浏览:

 

  从今天在昌召开的全省第十一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记者获悉,我校被评为江西省“四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并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四五”普法期间,我校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普法工作。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遵守法律,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明显提高,形成了依法管理和依法治校的良好局面。 

  据记者了解,我校是全省高校系统受表彰的三所高校之一。在今天的表彰会上,我校作为高校代表上台领奖。此外,我校的经验介绍文章《在法治的阳光下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作为唯一的高校书面发言材料,被选入省法宣办汇编的《经验交流材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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