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政协委员、我校九三学社委员会主委、研究生处处长刘平教授被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聘请为第四期特约税务监察员。 根据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有关文件规定,特约税务监察人实行聘任制,聘期五年,受聘期间,将不定期地了解全国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以及社会各界对国税部门的反映和意见,参加江西省税务局组织的相关调查和检查活动。 据悉,在同期被聘请的12位特约税务监察人员中,我省高校共有2位,我校和江西财经大学各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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