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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规范与道德规范 韩水法讲述政治哲学的内涵与外延

作者: 来源:孔目湖讲坛  时间:2008-05-30 浏览:

  正义与道德,有人将它们比喻为一对孪生兄弟,相伴而生却又不尽相同,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并借以解决纠纷,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留下了深深的足迹。在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今天,对其区别与联系的研究更加具有现实意义。
 

  5月28日19:30,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导师韩水法教授做客第187期“孔目湖讲坛”,给我校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正义的规范与道德的规范”的讲座。

  
政治哲学的内涵

  韩水法认为,正义规范与道德规范属于政治哲学的研究范围。政治哲学有着悠久的历史,但作为一门学科出现的时间很短,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了一门显学。其研究对象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规范、规范的根据以及规范之间的联系;基本内容为社会基本利益的分配,包括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

  政治哲学的基础是哲学,但哲学的内容范围广泛,远远超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畴。韩水法指出,19世纪到20世纪期间,西方国家哲学家辈出,到20世纪至21世纪,政治哲学发展成为哲学最热门的领域之一,而其作为一门学科也成为了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的重要学科。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话语的转变使得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有了对话的可能性,人们开始同情弱者,追求以人为本和社会公正。开始关注自身的权利是否能够得到有效保护,权利保护不仅是法学、经济学更是政治哲学的内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顺应了这一社会发展的趋势,逐渐将私有财产保护、个人权利保护列为其重要内容。

  
政治哲学与道德哲学的关系

  社会发展到今天,社会规范高度发达并限制着人们的生活。韩水法在讲座中提出,在人类社会早期,信仰、传统、道德等规范是不分的,从学科的角度看,道德哲学是其中最发达的学科。这从柏拉图的“理想国”以及中国古代“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儒家学说中可见一斑。人类社会在很长一段时间把正义规范列入道德规范的范畴,宗教与政治相分离是启蒙时期西方民主革命的重要内容。

  
正义规范与道德规范的界定

  当今世界,人人平等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因此规范本身应当对所有人都平等适用。韩水法说,正义的规范指的就是一种普遍的,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规范,以宪法中权利义务的规定为代表。而道德规范则是人们应当遵守但不是必须遵守的规范。

  由于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有了不同的内容,比如“忠诚”、“勇敢”在以前是普遍适用的规范,但现在已经不是。道德规范讲求一个人的动机,但正义规范则不然。正义是指外在自由的共存,因此正义规范因直接涉及每个人的利益而应当是普遍的,人人都应当遵守的,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特征。换言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的普及使得强调正义规范成为可能。

  韩水法指出,正义规范并不等于法律本身,法律特别是具体法律包括很多技术性规范,这些技术性规范不属于正义规范的内容。社会的基本规范与社会制度的建立在一开始其关系不是非常清楚的,然而在理论和逻辑上,相比于社会制度而言,社会的基本规范是在先的。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差异性使得正义规范的存在有其实践意义。正义的规范能够普遍适用,为维护人与人之间的权利所必须。而道德则不能变成强制性的限制行为,强制人们道德反而会使人们不道德,每个人的爱好不同、看法不同,个人的选择不能强制规定为必须遵守。

  区别正义的规范与道德的规范,据此建立社会制度,从而建立有秩序的,每个人都能发挥自己个性的合适、合理的社会是政治哲学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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