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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密部署 确保质量 做好专升本联合培养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1

3月10日,我校召开专升本联合培养工作部署会,共有10所高职院校与我校成为合作伙伴,占有资格开展专升本联合培养的31所高职院校的近1/3,涉及我校10个学院、16个专业。校党委书记万明、副校长张坚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近期,省教育厅发布《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方案》,决定自2021年起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旨在加快完善我省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大学”的殷切期盼,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万明指出,人才培养是高校五大基本职能的首要职能,我校历来重视本科教学,把本科教学视为大学的良心,也在本科教学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这次专升本联合培养,是我校和高职院校深入合作的平台,双方可以发挥各自优势,达到双赢、共赢。学校要在保证本科教学质量的同时兼顾专升本联合培养质量,面临着巨大压力,学校专门召开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成立领导班子,明确相关部门责任,确保联合培养工作顺利开展。

万明强调,联合培养的培养主体是相关高职院校,要保障培养质量。高职院校党委要高度重视,把联合培养工作作为立德树人的政治任务来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同时也为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奠定良好基础。要成立相关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领导和部门,出台相关管理制度,落实责任。要将联合培养作为一个特区,给予政策倾斜,加大教学投入,启动博士招聘计划,实施奖惩制度。要明确本科教学与高职教学的区别,根据各自特点不断完善联合培养方案。要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双方努力,实现优势互补,达到共赢目的。

会上,教务处负责人解读了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会后,双方专业负责人进行对接,研讨培养方案的编制与专升本课程、考试科目相关事宜。

10所合作高职院校党委书记、相关院系负责人,我校两办、学工处、保卫处、发规处、教务处、招就处、计财处、外联处、职业教育学院负责人,信息、经管、电气、土建、材料、机电、人文、外语、运输、艺术学院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及联合培养专业负责人参加会议。(摄/陈君)